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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股权相关政策

  (一)个人从任职受雇企业以低于公平市场价格取得股票(权)的,凡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,应在获得股票(权)时,对实际出资额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差额,按照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项目,参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5〕35号)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  (二)个人因股权激励、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股权后,非上市公司在境内上市的,处置递延纳税的股权时,按照现行限售股有关征税规定执行。

  (三)个人转让股权时,视同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股权优先转让。递延纳税的股权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,不与其他方式取得的股权成本合并计算。

  (四)持有递延纳税的股权期间,因该股权产生的转增股本收入,以及以该递延纳税的股权再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,应在当期缴纳税款。

  (五)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。

  适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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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编辑:wanmei | 时间:2017-06-01 12:05:45 | 广州浏览:1228次 | 来源:网络 | 作者:wanmei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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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注册后未经营的公司可以转让吗?

    什么?!公司注册后没有经营就要转让?没错,这不是玩笑。也许我们没有遇到或见过这样事情,但不代表它不存在。这不,近就有一个朋友刚把公司注册好,还没有开始经营,就因一些个人原因要把公司转让出去。但他不知道这种新注册的公司可不可以转让,于是就找到我们客服:新注册的公司可以转让吗?为了避免大家遇到类似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,那么今天,就介绍一下注册的公司如何转让吧..

    广州浏览量:100906次更新时间:2017-12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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